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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成为全球大流行病[1]。由于在应对之初没有针对性治疗药物,各国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恐慌,面对COVID-19疫情的紧急情况,迫切需要找到预防和治疗的药物来应对疫情的发展。鉴于传统的临床治疗药物注册审批流程所需要的时间较长,因此,在紧急情况下批准使用有限证据的药物已经成为全球各个国家监管机构控制疾病流行的重要举措[2]。然而,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审批,是全球药品监管机构共同面临的挑战。
药品监管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药品监管部门推进药品监管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引领和指导,现已被美国FDA确定为21世纪发展的重点学科。药品科学监管要求监管部门提供严格的临床试验设计和评估标准,以确保批准的药品符合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要求[3]。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美国FDA引入监管科学工具,紧急授权了一批COVID-19的治疗药物,对疫情防控和疾病诊疗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从监管科学的视角,回顾性分析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EUA)的经验做法,旨在为我国药品监管机构建立紧急使用授权制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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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美国FDA官方网站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发布的有关获得紧急使用授权的COVID-19治疗药物和疫苗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对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的药品情况进行分类和归纳,分析探讨快速审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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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VID-19流行期间,美国FDA加快了COVID-19相关疫苗和药物的审批流程,截止2023年6月,FDA共批准了15个COVID-19治疗药物(表1)和4个疫苗(表2)的紧急使用授权[4-5]。这些紧急使用授权的药品,涵盖了已上市药品扩大适应证、试验药物紧急使用授权、紧急使用授权后撤销、紧急使用授权后上市4种情形。
表 1 美国FDA在COVID-19流行期间获批紧急使用授权的治疗药物*
序号 药物名称 申请公司 申请时间 获批时间 审批时间(t/d) EUA
状态类型 1 羟氯喹和氯喹 多家公司 / 2020年3月28日 / 已撤销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2 瑞德西韦/Remdesivir 吉利德科学公司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5月1日 32 已上市 试验药物 3 COVID-19恢复期血浆 / / 2020年8月23日 / 已撤销 试验药物 4 巴尼韦单抗/Bamlanivima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0年10月6日 2020年11月9日 34 已撤销 试验药物 5 巴瑞替尼/Baricitini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11月19日 35 EUA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6 Baricitinib联合Remdesivir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和
吉利德科学公司2020年10月8日 2020年11月19日 44 EUA 试验药物 7 Casirivimab和
Imdevimab联合使用Regeneron Pharmaceutical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2021年2月9日 85 EUA 试验药物 8 索曲韦单抗sotrovimab 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和
Vir公司2021年3月24日 2021年5月26日 63 已撤销 试验药物 9 托珠单抗/tocilizumab Genentech基因泰克公司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6月24日 65 EUA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10 替沙格韦单抗/西加韦单抗(tixagevimab/cilgavimab)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8日 69 EUA 试验药物 11 奈玛特韦/利托那韦Paxlovid 辉瑞公司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12月22日 47 EUA 试验药物 12 莫诺拉韦/Monolaurin 默沙东公司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12月23日 76 EUA 试验药物 13 贝特洛韦单抗/bebtelovima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2年1月7日 2022年2月11日 35 已撤销 试验药物 14 阿那白滞素/Anakinra Swedish Orphan Biovitrum(Sobi)公司 2022年2月10日 2022年11月8日 271 EUA 上市药品
扩大适应证15 韦洛利单抗/Vilobelimab InflaRx NV公司 2022年9月29日 2023年4月4日 187 EUA 试验药物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FDA官网。 表 2 美国FDA在COVID-19流行期间获批紧急使用授权的疫苗*
序号 疫苗名称 申请公司 申请时间 获批时间 审批时间
(t/d)EUA状态 类型 1 mRNA疫苗BNT162b2疫苗 辉瑞公司和BioNTech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12月11日 21 已上市 试验药物 EUA 2 mRNA- 1273 疫苗莫德纳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12月18日 18 已上市 试验药物 EUA 3 腺病毒载体疫苗Ad26. COV2. S 强生公司 2021年2月4日 2021年2月27日 23 EUA 试验药物 EUA 4 重组蛋白疫苗NVX-CoV2373/Nuvaxovid Novavax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2022年7月13日 163 EUA 试验药物 EUA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FDA官网。 2020年1月22日,我国国家基因科学数据中心发布了2019新型冠状病毒数据库,收录了全球范围内已公开发表的新型冠状病毒基因序列数据[6]。以此为时间起点,本文记录了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了15个COVID-19药物的申请情况,审评时间中位数80 d,最短32 d,最长271 d。此外,4个疫苗也向美国FDA提交了EUA申请,审评时间中位数56 d,最短18 d,最长163 d。目前有1个药品通过完整的上市许可(瑞德西韦),注册审评耗时76 d,还有2个疫苗通过完整的上市许可,注册审评耗时93~244 d不等,中位数16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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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COVID-19疫情,全球多个国家启动了药品应急审批程序,仅2年左右的时间就有多个COVID-19药品获批紧急使用。以往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大致需要8~15年,甚至更长时间,例如麻疹疫苗的上市耗时9年,脊髓灰质炎疫苗的上市耗时20年。下面对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药品快速获批的原因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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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西韦是一种广谱抗病毒药物,在治疗埃博拉病毒感染方面已经进行了多项临床试验,FDA将这些数据与COVID-19临床试验结果相结合,更快地评估瑞德西韦在COVID-19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7]。在COVID-19流行之前,血浆治疗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其他病毒感染,如甲型流感、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这些疾病的临床试验已经探究了血浆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数据可以为评估血浆治疗COVID-19的效果和安全性提供参考[8-9]。需要注意的是,借鉴临床试验数据仅适用于具有相似特征、风险因素和结果的疾病,美国FDA仍需要根据临床试验中的具体细节和数据质量来评估数据是否有效,决定是否应该将其纳入决策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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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NA-
1273 疫苗是莫德纳公司开发的创新型mRNA疫苗,其研发、注册和生产方式与传统疫苗有显著的区别。传统疫苗通常使用减毒或灭活的病原体或抗原,激活免疫系统产生抗体。mRNA疫苗通过基因序列的设计指导细胞产生特定蛋白质,从而激活免疫反应。一旦mRNA被利用,其分解和清除过程消除了对人体的安全隐患。由于不需要进行繁琐的菌株筛选,且感染路径明确、设计过程简单,mRNA-1273 疫苗省略了临床前动物实验,从研发启动到进入人体临床试验,只用了不到十周的时间,缩短了开发周期[10]。莫德纳公司在mRNA疫苗领域拥有成熟的技术平台和评价体系,尽管mRNA-1273疫苗省略了动物药效学试验,但其在临床前仍进行了动物安全性评价试验,并未完全跳过动物试验阶段,而是根据疫苗的特点和研发进度,合理地选择了试验内容和阶段。 -
在COVID-19流行期间,美国FDA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将第Ⅰ期和第Ⅱ期临床试验结合在一起进行,以便更快地收集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更大规模第Ⅲ期临床试验的决策。巴瑞替尼是一种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自身免疫疾病的药物,在COVID-19流行期间,该药物被重新利用,评估其在COVID-19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或使用方式。FDA允许巴瑞替尼的开发商将第Ⅰ期和第Ⅱ期临床试验结合在一起进行,以在短时间内收集更多的临床试验数据,更快地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更大规模的第Ⅲ期临床试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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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主要通过在体内引发免疫反应来发挥保护作用,免疫学替代终点可作为评价疫苗效力的替代终点,与临床终点(感染或发病)相关的可以预测疫苗效力的疾病中间指标也可作为评价疫苗效力的替代终点。目前,针对COVID-19的疫苗的关键Ⅲ期临床试验主要终点是COVID-19的发生率,即评估疫苗在减少感染方面的效力,次要终点包括疫苗的免疫原性,即评估疫苗在引发免疫反应方面的效果[12]。这些终点主要基于疫苗的保护能力和安全性进行评估。根据美国FDA发布的《预防新冠肺炎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行业指南,确定了评估临床试验免疫原性终点的检测方法[13]。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预测COVID-19疫苗保护效力的免疫标志物,但根据疫苗结构,中和抗体可能是免疫原性的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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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由于缺少相应的药品紧急使用法规,一些包括治疗新型冠状病毒在内的药物只能扩大使用范围或滞留在申报阶段,未能及时有效地惠及大众。2022年5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百零一条提及药物紧急使用问题,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没有涉及该问题。这种情况导致我国在药品紧急使用审批上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亟需借鉴美国FDA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紧急使用授权制度。首先,完善药品紧急使用的上位法,目前只有疫苗被列入紧急使用授权药品清单中,建议扩大紧急使用授权药物类型,在《药品管理法》中纳入治疗性药品紧急使用授权条款。其次,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紧急使用授权的启动程序。再次,在我国现行药品特别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药品紧急使用授权制度程序,建议简化程序,加快授权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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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药品的快速批准部分得益于药品监管科学的方法。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药物研发模式及制药产业发展模式的变化,药品评价和监管的工具和标准也在不断创新。在安全性评价工具和标准方面,出现了新的生物标志物或替代终点、临床试验网络和主方案等证明疗效的工具和方法[14]。采用替代终点加速疫苗研发上市属于监管科学的范畴,也是一种研发和审评策略。我国应从动物模型资格认定、临床试验设计、临床试验富集、临床结局指标认定、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等多方面借鉴“新工具”,结合我国药品特别审批制度和实际情况,作为监管科学框架中的“创新部件”,组装进入我国的紧急使用授权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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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的药品旨在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品可及性需求,但同时也可能使公众在安全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面临风险。以2021年3月欧洲多国停用阿斯利康公司生产的COVID-19疫苗为例,有报道称少数接种者出现了血栓事件[15]。因此对于紧急使用授权产品,FDA发布面向医疗专业人员的产品说明,确保医务人员获知产品适应证、禁忌证、剂量和不良事件联系等信息,同时还应发布面向使用者的产品说明,确保使用者充分了解该产品的已知和潜在的风险和效益。对于我国的紧急使用授权的药品,应制定类似的主动监测机制,确保紧急使用授权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及时跟踪和评估,并定期向公众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The approaches and implications of emergency drug authorization by the U.S. 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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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药品紧急使用授权方面的实践,为我国药品特别审批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方法 回顾性分析了美国FDA在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COVID-19)治疗药物的紧急使用授权决策过程。 结果 在COVID-19流行期间,FDA共批准了15个COVID-19治疗药物和4个COVID-19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包括上市药品扩大适应证、试验药物紧急使用授权、紧急使用授权后撤销、紧急使用授权后上市等情形。FDA采取了一系列加快药物审批的措施,包括利用已有的临床试验数据、省略动物药效实验、合并临床试验阶段、采用替代性终点指标等。 结论 FDA在药品紧急使用授权方面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将监管科学方法引入紧急使用授权中,并对紧急使用授权的药品制定主动监测机制等,值得我国借鉴。建议参考FDA在药品紧急使用授权制度方面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的药品特别审批制度。 -
关键词: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COVID-19 /
- 紧急使用授权 /
- 药品特别审批
Abstract:Objective To provide valuable insights for improving China’s special drug approval system by conducting an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practices of 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in granting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s (EUAs) for drugs. Methods A retrospective analysis was conducted on the FDA’s EUA decision-making process for COVID-19 therapeutics between January 2020 and June 2023. Results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the FDA adopted a series of regulatory science approaches to facilitate rapid approval of COVID-19 therapeutic drugs. The FDA granted EUA for a total of 15 COVID-19 therapeutic drugs and 4 COVID-19 vaccines, including expanded indications for marketed drugs, EUA for investigational drugs, revocation of EUA, and marketing after EUA. The main mechods for the rapid approval of EUA drugs by the FDA included the use of existing clinical trial data, omission of animal efficacy testing, merging of phase 1 and phase 2 clinical trials, and the use of clinical outcomes as surrogate endpoints, among other regulatory science methods. Conclusion The practices of the FDA in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 of drugs, particularly its incorporation of regulatory scientific methods into the EUA proces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proactive monitoring mechanisms for drugs granted EUA, are worthy of emulation by China. It is suggested that China consider the experience of the FDA in the EUA system for drugs to further optimize and improve its special approval system for drugs. -
Key words:
- FDA /
- COVID-19 /
- 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
- drug special appro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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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区疼痛是肝癌患者最为常见的症状之一,初诊发生率为25%,晚期发生率为60%~80%,其中1/3为重度疼痛[1]。随着对癌痛治疗的不断深入,阿片类药物具有高效、多种途径使用、不良反应少、耐受性好及可调整剂量的优势 [2]。然而,60%~90%的癌症患者使用阿片类镇痛药会出现阿片类药物相关性便秘(OIC) [3]。便秘症状有时超过了疼痛本身,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有患者因无法忍受OIC而停止使用阿片类药物,从而放弃治疗 [4]。对于晚期肝癌患者,便秘则尤为致命,因便秘不缓解会导致肠道代谢产物无法及时排出,毒素被肠道吸收易引起机体自身中毒,患者可出现烦躁不安、恶心、腹胀、食欲下降等症状,甚至引发肝性脑病,从而加重疾病进展[5]。晚期肝癌患者普遍门静脉压力增高,在用力屏气排便时极易诱发消化道出血,从而可能危及生命。
对于OIC的治疗,欧洲姑息治疗协会建议优先考虑将泻药作为预防措施[6]。泻药是常见的治疗OIC的药物之一。传统泻药可分为缓泻剂和强效泻药,乳果糖是强效泻药的一种。然而,很多患者使用传统泻药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此外,过度使用传统泻药可能导致患者产生耐受性,并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如脱水、腹胀和皮炎等,这些反应也可能会使患者放弃治疗[7]。
根据中医理论,便秘以潜在病因大致分为实证和虚症。中医内科学将便秘分为实秘和虚秘。针对肝癌晚期OIC患者与其他癌症OIC患者的不同,选择神阙穴进行穴位贴敷与消化器官位置比邻,敷贴能激发各经气作用全身发挥培元固本、回阳救脱、和胃理肠的治疗作用。而消胀通便膏在“枳术丸”及“调胃承气汤”基础之上,结合肝癌患者中医证型,经过临证反复验证优化而成,可外贴神阙穴,缓解肝癌患者OIC。因此,本研究以口服乳果糖为对照,评估消胀通便膏治疗肝癌晚期OIC的疗效,以期进一步指导临床实践。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在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科(本院)诊治的120名晚期肝癌合并OIC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试验组,每组各60例。本研究经所在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伦理批准号:EHBHKY2023-H016-P001),每位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纳入及排除
1.2.1 纳入标准
①符合罗马Ⅳ OIC诊断标准[8]; ②巴塞罗那肝癌临床分期晚期及终末期的肝癌患者[9]; ③使用阿片类药物≥7 d; ④预计生存期>3个月; ⑤年龄>18岁;⑥意识清晰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2 排除标准
①有严重心肺功能、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②合并肠道疾病的患者;③不能配合者和精神病患者;④神阙穴附近存在皮肤破损;⑤对所用药物产生过敏反应者;⑥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
1.2.3 脱落标准
①因病情变化无法参与完整疗程或用挽救性泻药;②在研究期间患者自行更换药物;③患者自行退出。
1.3 治疗方法
1.3.1 常规治疗
两组患者均在住院期间接受健康宣教:①三阶梯止痛相关知识;②逐步形成合理的排便习惯;③适量饮水,保证饮食中摄入足够的膳食纤维和优质蛋白;④保持每日适量的运动;⑤维持情绪稳定并积极乐观。
1.3.2 对照组
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选择乳果糖口服溶液(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71057,荷兰Abbott Biologicals B.V.公司)缓解便秘情况,口服治疗,起始剂量每日30 ml,维持剂量每日10 ml至25 ml,症状缓解后停药[10]。
1.3.3 试验组
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选择神阙穴进行消胀通便膏穴位贴敷,将枳实、生白术、厚朴、生大黄、芒硝、冰片、大腹皮,用药比例为6∶6∶6∶6∶3∶1∶6,打磨成粉,每次取10 g,用食醋调和涂抹在无纺布自粘敷料上贴敷神阙穴。从出现OIC症状起贴,根据子午流注理论择卯时(5点至7点)开始敷贴[11]。每日一贴,每贴4 h,7 d为一个疗程,贴敷前后清洗脐部皮肤,若贴敷期间患者出现腹泻即停药。患者在出院后可使用自研穴位贴敷药剂家庭定量制备装置(专利号:ZL202121038992.9)方便制取。
1.4 评价指标及方法
主要评价指标为便秘症状改善情况、生活质量评价以及治疗后综合评价(经济成本、及腹泻发生次数以及阿片类药物使用剂量是否有变化)。
1.4.1 便秘症状改善
便秘症状中包括排便间隔、粪便性状、排便时间、排便困难程度。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资料。运用便秘患者症状自评量表(PAC-SYM)分别在治疗前、治疗第14天、治疗第28天进行评估。
PAC-SYM的Cronbach’a系数为0.91,各维度Cronbach’a系数为0.81~0.90,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效度[12]。PAC-SYM由粪便性状、直肠症状和腹部症状3个部分共12个条目构成,对排便次数减少、排便费力、排便疼痛、排便不尽感、粪质坚硬、粪量少、胃痛、腹部痉挛疼痛腹部胀满、有便意但难以排出、直肠出血或撕裂、直肠烧灼感等症状进行评估。每个条目采用Likert5点评分法进行评价,按症状严重程度由无到非常严重分别计为 0~4 分。总分为各条目得分的平均分,得分越高便秘症状越严重。
1.4.2 生活质量评价
运用癌症治疗功能评价系统之肝胆量表(FACT-Hep)(第四版)来评价治疗晚期肝癌患者便秘问题后的生活质量。分别在治疗前、治疗第14天、治疗第28天进行评估。FACT-Hep的各维度Cronbach’a系数为0.798~0.878,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效度[13]。FACT-Hep内含5个方面的评分:身体状况(PWB)、社交/家庭状况(SWB)、感情状况(EWB)、功能状况(FWB)、肝胆特意模块(HEP),其条目数分别为7、7、6、7、19,每条条目计分为0、1、2、3、4分。总分为所有条目相加,得分越高则生活质量越低,反之则生活质量越高。
1.4.3 治疗后综合评价
治疗后综合评价包括经济成本、治疗过程中发生腹泻的次数以及阿片类药物使用剂量是否有变化。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 21.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对于计量资料(即连续变量)需先对正态性检验,对于正态分布的数据采用平均值±标准差,非正态分布的应采用中位数法,两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资料
共纳入120例患者,干预期间脱落14例患者,9例患者因病情变化无法参与完整疗程,5例患者使用挽救性泻药。最终对照组52人、试验组54人完成调查。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 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项目 对照组 试验组 t/χ2 P 性别 − − 0.406 0.524 男 33 31 − − 女 19 23 − − 年龄(岁) 59.75±15.81 61.43±15.49 −0.551 0.583 文化程度 − − 2.944 0.229 初小 3 6 − − 中学 28 34 − − 专科及以上 21 14 − − 婚姻状况 − − 0.597 0.440 已婚 36 41 − − 离婚或丧偶 16 13 − − 独居 − − 0.366 0.545 是 10 13 − − 否 42 41 − − 2.2 便秘症状评估
在治疗后14 d时,两种治疗方法对缓解便秘症状并没有显著的差异。然而,当治疗时间延长至28 d时,观察到两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在本次研究的对照组中,有5位患者因为逐渐对乳果糖产生耐受性而需要采用灌肠等挽救性治疗方法,导致这些患者退出了研究。这表明乳果糖在疗效上在初期表现出了显著的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疗效逐渐减弱。与之相比,消胀通便膏外贴在长期治疗中表现出更好的效果,如表2所示。
表 2 两组患者便秘自评量表治疗前、治疗后对比治疗天数 对照组 试验组 t/χ2 P 治疗前 2.57±0.72 2.49±0.74 0.551 0.583 治疗后14 d 1.86±0.62 1.64±0.66 1.715 0.089 治疗后28 d 1.45±0.56 1.05±0.37 4.323 <0.001 2.3 患者生活质量
从生活质量的角度来看,试验组表现出明显优势,使用消胀通便膏外贴相对于口服乳果糖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影响更小。
缓解患者OIC能确保止痛药物的规范使用,采用脐部贴敷这种易于接受的方式有效降低治疗方式对生活的干扰,较好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这些因素共同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见表3。
表 3 两组患者治疗前、治疗后生活质量比较治疗天数 对照组 试验组 t/χ2 P 治疗前 100.42±12.59 99.89±16.46 0.187 0.852 治疗后14 d 91.67±12.57 89.39±15.65 0.827 0.41 治疗后28 d 91.85±9.81 84.35±10.48 3.797 <0.001 2.4 综合评价
从经济成本方面,试验组的经济成本明显低于对照组,这使得患有终末期肿瘤的患者能够将有限的资源更专注于提高生活质量和缓解躯体症状,减轻了治疗的财务压力。
以腹泻发生率来说,在研究周期中对照组的腹泻发生率显著高于试验组。这表明乳果糖在不同患者中的效果存在不可控的差异。特别是对于肿瘤终末期的患者,由于腹泻引起的体液丢失和电解质紊乱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这种差异更加凸显了试验组的优势。
对比两组止痛药物的使用剂量,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剂量相较于对照组呈现出放缓的增长趋势。这一变化可能归因于试验组患者便秘症状的缓解以及生活质量的提升,这两者共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的疼痛感,见表4。
表 4 两组患者治疗后综合评价对比评价项目 对照组 试验组 t/χ2 P 经济成本(元) 146.39±21.70 95.50±4.81 16.81 <0.001 发生腹泻的次数 4.83±3.02 2.56±1.42 4.981 <0.001 阿片类药物使用
剂量增加(例数)42 35 21.736 <0.001 3. 讨论
中医普遍认为阿片类药物主要提取自传统中草药“罂粟壳”,其性温燥烈,具有辛香走窜的特点。长期摄入该类药物,容易导致机体燥热内郁、影响气血运行,导致便秘症状[14-15]。按照WHO癌痛三阶梯止痛原则进行癌痛规范化治疗,对癌症患者躯体功能、认知、情绪以及生活质量都有极大的改善。因此,阿片类药物在晚期癌症疼痛患者中必不可少。而肝癌患者有其特殊性,中医认为肝癌属于中医学的“积聚”、“臌胀”、“胁痛”等范畴。在《黄帝内经·灵枢》中记载:“肝脉急甚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如覆杯”,可见肝癌与其他癌症有显著的区别,在辩证施治上亦有不同。对患者来说,一但发生便秘又会引起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等症状,因此肝癌患者发生便秘的危险性与严重性远高于其他癌症患者[16]。
本研究选用的消胀通便膏是在“枳术丸”及“调胃承气汤”基础之上,结合肝癌患者中医证型所优选。穴位贴敷法的机理有两种主要观点。首先,穴位贴敷法利用经络的敏感性,可以将药物效应扩大,特别适合于薄角质皮肤区域;其次,穴位贴敷法的药物能够透过皮肤角质层,迅速扩散到全身,达到治疗目的,消胀通便膏中的生大黄、大腹皮、枳实等成分具有通便、促进肠道蠕动等作用[17]。在腧穴理论指导下,选择神阙穴作为穴位贴敷法的应用穴位,其穴位位于脐部,为全身经络之海,经络之总枢,贴敷其中可激发全身各经络之气。根据子午流注理论选择卯时进行穴位贴敷用药,卯时大肠经最旺,开穴之时用药效果最好。
综上所述,消胀通便膏在晚期肝癌OIC的患者中具有显著的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和降低经济成本的作用。其具有操作简便,患者接受度、配合度高等特点,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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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美国FDA在COVID-19流行期间获批紧急使用授权的治疗药物*
序号 药物名称 申请公司 申请时间 获批时间 审批时间(t/d) EUA
状态类型 1 羟氯喹和氯喹 多家公司 / 2020年3月28日 / 已撤销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2 瑞德西韦/Remdesivir 吉利德科学公司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5月1日 32 已上市 试验药物 3 COVID-19恢复期血浆 / / 2020年8月23日 / 已撤销 试验药物 4 巴尼韦单抗/Bamlanivima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0年10月6日 2020年11月9日 34 已撤销 试验药物 5 巴瑞替尼/Baricitini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11月19日 35 EUA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6 Baricitinib联合Remdesivir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和
吉利德科学公司2020年10月8日 2020年11月19日 44 EUA 试验药物 7 Casirivimab和
Imdevimab联合使用Regeneron Pharmaceutical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2021年2月9日 85 EUA 试验药物 8 索曲韦单抗sotrovimab 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和
Vir公司2021年3月24日 2021年5月26日 63 已撤销 试验药物 9 托珠单抗/tocilizumab Genentech基因泰克公司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6月24日 65 EUA 上市药品扩
大适应证10 替沙格韦单抗/西加韦单抗(tixagevimab/cilgavimab)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8日 69 EUA 试验药物 11 奈玛特韦/利托那韦Paxlovid 辉瑞公司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12月22日 47 EUA 试验药物 12 莫诺拉韦/Monolaurin 默沙东公司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12月23日 76 EUA 试验药物 13 贝特洛韦单抗/bebtelovimab 美国礼来制药公司 2022年1月7日 2022年2月11日 35 已撤销 试验药物 14 阿那白滞素/Anakinra Swedish Orphan Biovitrum(Sobi)公司 2022年2月10日 2022年11月8日 271 EUA 上市药品
扩大适应证15 韦洛利单抗/Vilobelimab InflaRx NV公司 2022年9月29日 2023年4月4日 187 EUA 试验药物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FDA官网。 表 2 美国FDA在COVID-19流行期间获批紧急使用授权的疫苗*
序号 疫苗名称 申请公司 申请时间 获批时间 审批时间
(t/d)EUA状态 类型 1 mRNA疫苗BNT162b2疫苗 辉瑞公司和BioNTech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12月11日 21 已上市 试验药物 EUA 2 mRNA- 1273 疫苗莫德纳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12月18日 18 已上市 试验药物 EUA 3 腺病毒载体疫苗Ad26. COV2. S 强生公司 2021年2月4日 2021年2月27日 23 EUA 试验药物 EUA 4 重组蛋白疫苗NVX-CoV2373/Nuvaxovid Novavax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2022年7月13日 163 EUA 试验药物 EUA 注:*数据来源于美国FDA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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